3月31日,自治区召开全区常态化推进“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会议传达学习《全区深入开展“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关于常态化推进“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就常态化推进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旦科出席会议并讲话,全面总结了三年来的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从常态化推进教育实践活动促进藏传佛教中国化、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今年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三个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后,林芝市召开全市常态化推进“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马升昌同志关于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的批示》《林芝市深入开展“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三年总结》,对林芝市常态化推进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细化安排部署。林芝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达瓦出席并讲话,市政府副市长肖鹤主持会议。市县(区)“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市县统战民宗部门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215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刻领会常态化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贯彻落实区、市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全区常态化推进“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和旦科常委在林芝调研期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教育实践活动常态化开展不断拓宽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广度和深度。
会议指出,常态化推进“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目标,是坚持“导”的思想方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进一步落实常态化学习教育制度、持续强化政治引领,进一步健全法治化规范化管理制度、坚决维护宗教正常秩序,进一步完善经常性检视整改制度、不断加强教风建设,进一步深化教义思想阐释、积极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以更加完善的制度、更加科学的机制,推动“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常态化开展、长效化推进,引导广大寺庙僧尼更加自觉地遵行“四条标准”。
会议强调,常态化推进“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宣传教育与实践载体融合、坚持精进学识与品德提升并重、坚持政治引领与教风建设并进、坚持关心关爱与服务社会互动四条原则。
会议就深化立体化宣传、大众化阐释、法治化建设、制度化规范、人文化关怀具体措施进行了细化部署和安排,要求对照自治区“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常态化推进“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全市常态化活动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