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准确把握和全面贯彻我们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地区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西藏工作的战略性任务。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新征程上,必须用法治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保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一、法治在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法治在我国民族事务治理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法治对民族事务治理的保障作用空前增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民族工作创新发展,就是要坚持正确的,调整过时的,更好保障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要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原则。2014年9月举行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明确指出,“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党的十九大正式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并写入党章。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宪法序言增加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容。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13个方面深入系统地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显著优势”。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2022年党的二十大强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
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立了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并将其概括为“十个必须”,其中明确强调依法治藏。近年来,西藏坚持依法治藏原则,制定了一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进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民族团结进步持续巩固,2020年,颁布《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2021年,出台《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规划(2021—2025年)》。保障藏传佛教活动依法有序开展,在2007年国家颁布《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西藏先后颁布实施《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西藏自治区大型宗教活动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
二、法治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注入强大正能量
一是法治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固根本”的作用。
二是法治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稳预期”的作用。
三是法治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利长远”的作用。
(作者单位:中共拉萨市达孜区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