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藏深入开展“三个意识”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重大举措。自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三个意识”宣传教育开展以来,全区各地各部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教育,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为推动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凝聚了思想共识、激发了奋进力量。
“三个意识”宣传教育开展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
自治区党委把“三个意识”宣传教育作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按照高起点推动、高标准落实,进行了全面动员和系统部署,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全区各地各部门先后召开动员部署会,及时研究部署、周密策划、细化举措,推进“三个意识”宣传教育走深走实,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牢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自治区在大力开展“三个意识”宣传教育中,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中华一家亲”观念,深刻把握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理念。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此次宣传教育全过程,聚焦增进西藏各族群众对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的认同。此次宣传教育覆盖区域广、涉及领域全、基础作用大,中华民族共同体价值理念日益深入西藏各族群众内心,树立起了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和宗教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取得显著成效。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得到稳步推进。推动西藏高质量发展,要坚持所有发展都要赋予民族团结进步的意义,都要赋予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都要赋予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都要有利于提升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三个意识”宣传教育对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积极意义,在一体推进“三个意识”宣传教育过程中,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区坚持把“三个意识”宣传教育作为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的一项工作来推进,矢志不渝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走在全国前列。各地各部门勇于担当政治责任,广泛开展“三个意识”宣传教育,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形成了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合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谱写出新的篇章。
全区各族群众干事创业劲头更足。通过“三个意识”宣传教育,不断引导各族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各族群众思想认识和价值观念不断提高,进一步感受到党对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坚定决心,更加理解了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到要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坚定了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对伟大祖国和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责任感持续增强,不断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投身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建设中来,争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的践行者、促进者、守护者。
持续推进“三个意识”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
增强“三个意识”是新时代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凝聚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思想基础的有力抓手。开展好“三个意识”宣传教育,有利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有利于宗教发展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有利于依法治藏的充分开展。因此,继续深入推进“三个意识”宣传教育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有利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民族团结关系到国家统一和边疆稳定,关系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现实需要。一个国家的稳定与发展离不开各族人民的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各族人民是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做好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要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牢记“国之大者”,以团结促进步,以进步促团结,进一步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根基,筑牢边疆安全屏障。当前,西方敌对势力亡我之心不死,“西化”“分化”图谋不止,导致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极为复杂。持续推进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宣传教育,将提高各族群众的理性认知水平和价值判断标准,强化思想之本,补足精神之钙,更好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是维护民族团结、守护神圣国土、建设美丽家园的关键之举。
有利于宗教发展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西藏作为边疆民族地区、重要的国家安全屏障以及反分裂斗争的前沿阵地具有自身特殊性,持续推进“三个意识”宣传教育,不断深入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对做好新时代西藏宗教工作意义深远重大。“三个意识”宣传教育有助于宗教界人士更深层次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素质,激发广大僧尼发扬爱国爱教报国利民优良传统,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更好组织和引导信教群众同广大人民群众一道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
有利于依法治藏的充分开展。法治作为一种社会调控方式,旨在践行依法办事的方式制度,强调法律权威、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坚持依法治藏是贯彻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藏是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根本路径,是实现西藏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强保障。开展“三个意识”宣传教育,特别是法治意识教育,有助于全区各族群众强化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树牢国法至上理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有助于全区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积极维护法律权威,自觉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不断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水平,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切实增强全区各族群众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持续推进“三个意识”宣传教育,对于依法治藏的充分开展具有积极意义。
不断深化“三个意识”宣传教育
面对西藏当前“五期叠加”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和藏传佛教中国化基础任重道远。要不断深化“三个意识”宣传教育,把“管肚子”和“管脑子”统一起来,紧紧抓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不断增进“五个认同”,不断巩固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切实增强国家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对中华民族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态度、评价和认同结果。增强西藏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要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作为分析和处理民族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提升新时代民族工作质量,深化“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促进全区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促进全区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深刻认识共同、民族、统一的重要关系,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的认同,热爱祖国的灿烂文化和大好河山,不断强化作为中华儿女的责任感、自豪感和归属感,齐心共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真正增强国家意识,努力推进西藏民族团结进步走在全国前列。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增强公民意识。公民意识体现了社会成员对自己基本社会身份的认同,是公民支配自己社会行为的基本价值观念,包含公民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提高西藏各族群众的公民意识,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生活各领域各方面,有效转化为各族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振奋起精气神,连接好民族团结的精神纽带。教育引导西藏各族群众树立“主人翁”观念,激发各族群众蕴含的丰富智慧和无限创造力,强化为党为国为社会奉献的责任担当。不断增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增强公民意识,不断夯实做好民族工作、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的群众基础。
实行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内心尊崇法治,才能行为遵守法律。只有铭刻在人们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意识,有助于夯实做好民族工作、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的法治基础。通过咨询答疑、派发宣传册、网络知识竞赛、志愿服务等丰富多样的活动,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大众化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要坚持丰富内容、突出重点、更新形式、创新载体、扩大参与,着重宣传好传播好学习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区各族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真正增强法治意识,坚定不移用法律来保障和巩固祖国统一、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断开创依法治藏新局面。
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的道路上,要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不断把“三个意识”宣传教育引向深入,让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深深扎根全区各族群众心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积极投身“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伟大实践。
(作者单位分别为西藏大学、长安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