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式。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是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内在要求,是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应有之义。
5个地(市)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市),63家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8家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受国务院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40个、模范个人189人……近年来特别是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以来,我区有形有感有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创建工作,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在不断加深交往交流交融中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民族团结之歌,留下了一桩桩共同团结进步的佳话,成就了一个个共同繁荣发展的事业。推进新时代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就要持续答好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时代命题,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进一步深入人心。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平台。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丰富形式内容,找准模范区创建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既要坚持好模范区创建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形式,又要与时俱进加以丰富和完善,因地制宜开展模范区创建+党的建设、乡村振兴、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理、生态保护、军民共建等,形成区域性创建、部门和领域联创联建模式,推动模范区创建有机融入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建设全过程。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社区、连队、景区、网络、家庭等微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民族联谊活动,推动模范区创建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真正让群众成为创建工作的参与者、评判者、受益者。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关键在于凝聚人心、汇聚共识。这就要求各地整合各类社会组织资源,搭建更多群众乐于、便于参与的平台, 着力统筹实施好各民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民族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农牧区民族团结聚力行动计划,不断优化“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推动构建全方位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上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要大力培育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努力在夯基础、推典型、扩影响上下功夫,用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感召人、激励人,倡导见贤思齐,有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更多先进典型在不同领域、不同单位、不同层面不断涌现。
聚丝成线始坚韧,溪流汇海方长流。阔步推进新时代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征程,我们要进一步把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做细、做深、做实,推动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凝聚起团结奋进、共圆梦想的强大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