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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养全社会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一论深入开展“三个意识”宣传教育

发布时间: 2022-07-04 10:13:57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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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区开展“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宣传教育,是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推动各民族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重要指示精神,在宗教界开展“三个意识”教育基础上,将宣传教育向全社会拓展延伸的重大安排部署,事关实现“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战略目标,事关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事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全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区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三个意识”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在全区开展“三个意识”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重大举措。树牢“三个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创新理论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强党对各项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在西藏的执政基础,有利于完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有效实施。深入开展“三个意识”宣传教育,就是要进一步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更加坚定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推动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做到“四个确保”的战略目标全面落实,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取得显著成效,动员各族干部群众以实际行动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建设的火热实践。

  在全区开展“三个意识”宣传教育,是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战略性任务、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凝聚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思想基础的有力抓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梯次递进、相辅相承。国家意识是对爱国主义的生动诠释,是强化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的核心内容。树牢“三个意识”,有利于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有利于各族干部群众增强团结一心的精神纽带和自强不息的精神动力,有利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早日实现。深入开展“三个意识”宣传教育,就是要进一步激发各族干部群众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热情,不断增强每个人的主人翁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汇聚起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强大力量;就是要深化拓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走在全国前列。

  在全区开展“三个意识”宣传教育,是提升藏传佛教中国化水平,不断夯实反分裂斗争群众基础和民族团结思想基础的迫切需要。树牢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有利于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风险意识和斗争意识,有利于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的隐患、矛盾和问题,有利于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深入开展“三个意识”宣传教育,就是要不断提升藏传佛教中国化水平,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构筑起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大局、维护各民族共同利益的铜墙铁壁。

  在全区开展“三个意识”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依法治藏方略,提高西藏法治化建设水平的重要基础。法治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藏是确保新时代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树牢“三个意识”,有利于加快建设智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有利于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法治意识,有利于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涉宗教、涉网络等因素的矛盾和问题。深入开展“三个意识”宣传教育,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加强对全民全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各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营造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良好法治环境。

(责编: 陈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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