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要跟进一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结合起来,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不懈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9月2日,自治区纪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再次对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作出强调。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将“突出凝心铸魂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列为第一项,强调健全并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在深化、内化、转化上持续用力。西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第一议题”制度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始终怀着深厚感情、怀着坚定信仰、怀着强烈使命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理念、找思路、找方法、找举措,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
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充分发挥“第一议题”制度效能,必须一手抓健全完善,一手抓制度执行。自治区纪委监委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做法,立足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规范学习管理、提高学习效果,持续健全“第一议题”制度,于2024年6月印发《关于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规范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对目标任务、学习内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等作出明确,为进一步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长效化提供了制度依据。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依托常委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西藏纪检监察大讲堂”等载体,认真研学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最新文章、最新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学习+研讨”,细化落实措施,推动政治监督更加聚焦、更加具体。今年以来,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举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0次、纪检监察大讲堂7次、专题读书班3次,召开17次常委会(专题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班子成员找准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结合分协管部门工作职责,进行有针对性的交流研讨,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或措施,达成共识、形成决议,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今年以来,常委会班子成员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党纪学习教育等主题,进行交流发言40人次。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目的在于运用。西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充分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聚焦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西藏的贯彻落实,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结合西藏正风肃纪反腐实际,深入基层一线、牧区农村、案发地区和单位开展调研,对纠治贯彻执行中存在的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压实“两个责任”、堵塞体制机制漏洞等提出意见建议。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自治区纪委监委研究制定《2024年开展政治监督的工作方案》,确定10个方面的工作任务,选定27个选题开展“项目制”监督,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有的放矢开展全链条监督;深挖不同层面、不同职级、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背后的共同成因、共同危害,形成案件通报。同时,及时分析研判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新动向,对精准有效开展反腐败斗争,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提出明确要求。
此外,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对“第一议题”议定的事项或形成的决议及时进行专项跟踪督办,定期调度,并适时视情开展“回头看”,形成高质量工作闭环。今年以来,围绕“第一议题”制发督查通知15份,督办13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