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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推动监督下沉落地 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

作者: 王雨霏 廖天冰 李彦伟发布时间: 2023-08-09 08:09:44来源: 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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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党支部书记,没有真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也没把党的纪律当回事,我知道错了,请组织原谅……”今年2月,昌都市贡觉县纪委监委谈话时,该县某村原党支部书记土某某羞愧地说。据了解,土某某在担任党支部书记时,利用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信息,骗取阿旺绵羊扶持到户项目款26万余元,用于个人还款和日常消费。2023年4月,土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始终紧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对党中央惠民利民、富民安民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对贯彻执行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对存在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坚决查处纠正。截至5月底,共查处相关问题70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8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4人。

  “产业振兴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必须盯住产业项目资金财产管理、运营维护、效益发挥等情况,做实做细‘监督的再监督’。”7月初,自治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率队前往山南市错那市麻麻乡调研乡村振兴情况,并对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履行职责、维护保障群众利益提出要求。自治区纪委监委及时修订印发关于加强乡村振兴领域监督实施意见,完善“20个盯”举措,抓住政策支持力度大的涉农投资项目加强监督,督促解决“一卡通”管理使用不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不到位等突出问题2100余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集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某乡原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王某利用职务之便,帮助相关人员签订土地合同,非法占有村里养鸡合作社资金和出售石头款项等。2022年6月,王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林芝市工布江达县某乡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周某某在担任驻村工作队队长期间,通过制作证明、提供虚假报销材料方式,从乡政府财务室借款预支了为民办实事资金24.4万元,进行报销冲账。2023年2月,周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针对基层监督力量薄弱以及地域小、人情密的“熟人社会”,监督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能力弱、效果不佳的实际情况,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深化“委领导+室地”片区协作机制,严格界定各县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各乡镇纪委监察室与片区协作组的职责定位,完善“县纪委监委统筹抓乡促村”工作机制,探索“巡察+片区协作”、片区协作监督并推动解决问题等有效做法,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

  拉萨市纪委监委在近年来“小切口”“项目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实践的基础上,结合电视问政,探索开展“点题整治”,形成“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工作机制,通过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深入纠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背后的责任、腐败、作风问题。

  “我们将坚持群众身边的问题由群众身边的组织解决,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通过监督赋能,持续深挖彻查问题背后党员干部履职不力、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吃拿卡要等问题,保障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落地见效,推动群众得实惠、干部转作风。”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责编: 陈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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