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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召开《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宣讲报告会

发布时间: 2024-05-21 17:34:54来源: 昌都市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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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6日,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昌都市委书记龚会才主持召开《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宣讲报告会。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持续巩固昌都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良好局面。市领导多吉战都、李斌、王世玉、贾新雨、邓文昌出席。

  云南大学魁阁学者、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周炜作《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专题辅导报告。周炜紧扣学习主题、紧跟政策导向、紧密结合实际,从历史维度、宗教学维度和政治学维度讲述活佛转世的背景,作了深入浅出、旁征博引的高质量报告,为各级各部门更好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推动藏传佛教适应社会制度、适应社会道德、适应社会文化给予了脉络梳理、理论阐释、工作启发。

  龚会才在会上指出,开展《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宣讲活动,目的就是通过丰富多样、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广大僧尼和信教群众讲清楚、讲明白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历史定制、宗教仪轨,揭批达赖集团的罪行、解开宗教的神秘面纱,让群众明白藏传佛教历来是有着爱国爱教传统的,共产党是尊重宗教信仰自由的,教育引导群众明白真理、认清事实,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龚会才强调,依法加强宗教管理,是推进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必须认真落实“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基本原则,全面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潜移默化做好《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宣传工作,把大活佛转世“国内寻访、金瓶掣签、中央批准”的历史定制和宗教仪轨作为一种知识、一种历史、一种文化宣传到群众中去,让群众明白中央政府在大活佛转世上具有无可争辩的最终决定权,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依法加强寺庙管理,深化开展“三个意识”教育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全社会特别是僧尼、群众真正明白“寺庙是基层社会单位,教职人员首先是普通公民”的道理,依法处理涉宗问题,决不允许出现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要持续加强教风建设,鼓励支持宗教界以戒为师、依法办教、从严治教,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严格戒律要求,明确从事宗教活动不得损害公民身体健康,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和社会活动,形成“一处犯戒、处处受限”的氛围。

  龚会才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和把握“和”的规律和“导”的方法,牢牢掌握寺庙管理主动权。各县(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宗教工作没有“局外人”的思想,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扛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寺庙机制,排查隐患、加强教育、做好服务、凝聚人心;统战部门要发挥好参谋、组织、协调、督促等作用,推动市委安排部署落实落地;宗教工作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能力水平,抓好具体实施;寺管会要坚持去机关化,经常与僧尼谈心交心,掌握情况、发现问题。要严格落实驻寺警务工作管理办法,多措并举抓好新配备驻寺干部政策法规和履职能力培训,加强宗教界爱国人士培养,发挥好市县佛协作用,配合当地党委、政府抓好寺庙管理。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既坚持宗教信仰自由,又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健康文明生活,向僧尼群众讲清楚藏传佛教中国化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国家发展日新月异,藏传佛教也要主动适应、积极调整,引导群众减少宗教消费,切实把精力转移到发展生产、追求幸福生活上来。

(编辑:陈建国 责编:周勇 终审:刘期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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