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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生命是佛教基本教义

作者:郭莽•沃赛坚措 发布时间: 2017-02-14 16:33:00 来源:

 

 

►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教务处副处长,藏传佛教高级学衔获得者
郭莽沃赛坚措

 

 

     一、出家人杀人杀己违背佛教戒律
    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爱护一切生命,是佛陀所倡导的佛学基本思想。佛陀在世期间,在菩提树下苦修六年,最终悟出了中和之道,从而进食养身,放弃了两种极端的做法,并以慈悲之心,平和了无数敌人的武力进攻。
    佛祖初转四谛法轮时,曾教导五位弟子说,出家人学修,既不能不顾身体、过度疲劳,也不能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其目的是珍惜生命,觉悟自己,更好地教化他人。
关于出家人杀人杀己违背佛教戒律的有关内容,在《律藏因缘故事》等佛教经典中有很多记载。其中,比丘触犯杀戒,得波罗夷罪的有关案例记载:在上天无望、成道无缘的情况下,一位叫曲坚的比丘和一位叫昔日嘎的比丘先后指使亲人杀了自己。其目的是为了免受世间痛苦,早日获得仙界。又有一个比丘身患重病,全身流脓,在行动极其不便的情况下,失去活的信心,以自杀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同一时期,因修不净观,极厌患身,短短半个月里,六十个比丘先后指使鹿林梵志子杀了自己。                       
    另外,还记载:佛陀在世期间,一位比丘因长期生病,在身躯难以直立的情况下,产生邪念,对生活失去了信心,采取极端措施,以跳崖的方式,终结了自己的生命;又一位比丘因长期生病,在疼痛难忍、生不如死的情况下,带着绳子,跑向林中,以吊树的方式,结束生命;又一位长期生病的比丘跑到亲人身边,并提出了借用刀具的要求。亲人质问说,“为何借刀、何用?”比丘回答说,“暂时急用”。于是那位亲人给他找了一把刀。生病的比丘带着刀具,返回寺院,进入僧舍,从里面将门锁上后,在自己的座位上用刀杀死了自己。
    关于比丘自己杀自己或指使他人杀自己等上述问题,阿南专门请示佛陀,对此佛陀呵责说:“以绳自绞,投崖自杀,均属杀戒,非威仪,非沙门法,非净行,非随顺行。所不应为。”因此,佛陀后来制定戒律时,特意把自杀的性质定为重罪—波罗夷。
    关于重罪《律藏注疏》(措那巴西热桑布著)说:投崖自杀、以绳自绞等自杀行为均属五罪之首波罗夷范畴。比丘指使亲人杀自己或自己杀自己,都触犯了五罪中的头一罪——波罗夷,属于“四非”之举,错误做法。比丘杀害他人,触犯了杀戒,必得波罗夷不共住;比丘自杀,同样触犯了杀戒。自杀,从客观上对当事人本体无法实施处置,但其行为理论上已经构成了重罪——得波罗夷不共住。所以,佛教戒律把杀人定为波罗夷罪、自杀定为波罗夷罪范畴。比丘杀人,触犯了波罗夷罪,所有杀戒中,最为严重,其因之一,六道众生中,人居首位,是唯一成为三宝之本、悟出三律要义的生命体,极其可贵。比丘做为人的组成部分,同样珍贵,必须珍惜。
    危难时刻,受戒僧人必须以牺牲自己为代价拯救他人,但决不允许为了个人利益残害自身,更不允许直接或间接鼓动他人以自焚等形式进行自杀。
在历史上发生的绝食饥饿训练或者烈日下炼火等伤害肉体的极端做法,佛教戒律早已做了禁止。提倡中道的佛教反对苦行,更反对消极厌世的自杀行为。《章嘉教派论》记载:通过炼火等苦行手段消除孽业的做法,是一种残害自身躯体误认为成道的原始宗教仪轨。
    在《经藏》中提到的关于出家的菩萨为他人不能献身的问题,《入菩萨行论》谈道:没有得到佛法的意念之力前,为他人献身,不利于自身生命与戒律修行。又云:未尽慈悲心,不予献一切。就是说修心没有修到菩萨境界前,不能做出包括伤害自身肉体在内的杀生之事。修心的最高境界,是觉悟,也就是通常说的成道、成佛。密宗认为,自杀等于杀害了自己的本尊,其严重程度可想而知。
     二、佛教不容残害生命
    扬善弃恶,是佛教基本思想。身行善、口行善、意行善,是对包括受戒僧尼在内的所有佛教徒的具体要求。以平和之心,约束自己,对待社会,是佛教的处世哲学。珍惜生命、爱护生命,是众善奉行的具体表现,是佛教追求的价值所在。
    违背佛教教义的一切恶事,归纳起来有十个内容,统称为“十恶”。其中,“杀生”被视为最大恶极,居“十恶”之首。故杀生与不杀生就成了区别佛教与异教之间的衡量标准。佛教坚决反对杀害生命—包括自己的生命。关于佛教和异教之间的区别,《综论宗教流派普光之见》(第一世嘉木样活佛著)记载:古印度有些宗教对伤害他人生命没有任何禁止,裸形派虽然号称不伤害他人生命,但他把自杀视为其中一门成道途径。自杀,实际上伤害了自身肉体中的千千万万个生命,其性质,等于伤害他人生命。唯独佛教不伤害任何生命,包括自己的生命和自身肉体中存在的所有小生命。
    在古印度很多教派错误地认为,跳进火坑自焚或从高处扑向立式钢叉刺穿胸部自尽,是成道方式之一。这种摧残自己,过早结束生命的歪理邪说,终将被进步教义所代替,是历史发展的趋势,也是人心所向。从而就有了珍惜你我生命,普渡众生的佛学思想。
    藏传佛教认为,六道轮回中,人身最难得、最有价值,故居首位。如果难得却都能得到,就是宝贵的人身,更需要加倍地珍惜。《中观四百颂》云:倘若师尊长久寿,福报人间幸福多。人只有健康地活着,才能对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结束自己生命,一切理想荡然无存,毫无结果。历史上高僧大德对生命的祈福是,“报佛祖之恩,扬智慧之光,度众生之苦,愿生命常驻。”这即是生命存在的意义,也是佛教教义中的生命观。
    佛教把吃饭这一行为,都当作是拯救依存于自身肉体中的无数小生命来看待。那么,做为受戒僧人就更不应该有自杀行为。
     三、烦恼三毒导致的错误思想是触犯杀戒的根源
    不杀害生命,以慈悲之心,对待一切众生,是佛教所倡导的基本思想,而实现这一主张的克星是恚心。恚心就是愤怒之心。《入菩萨行论》云:愤怒是产生一切坏事的根源。引起烦恼的罪魁祸首是愤怒。长发恚心,小则会伤人伤己,大则会祸国殃民,甚至会祸害于全人类。为此,宗喀巴大师曾经讲道,在无数轮回中积累的功德业,被愤怒毁于一旦。拔苦与乐的慈悲心是消除愤怒的最佳手段,故佛祖教导弟子说,受戒比丘,心想众生,常修慈悲,多作善业,方能消除不愉之心,功德无量。
    烦恼三毒是净化心念的最大敌人,根除烦恼三毒,便能获得殊胜、净化心灵、战胜自己。《经庄严论》云:烦恼三毒导致的错误思想是迫害人等一切众生的根源,是影响戒律和自我行为标准的终极敌人。陷于烦恼三毒,难以自拔的人,将无法获得殊胜。根除三毒,主要依靠自己的思想修养。《经部》云:心灵得到教化,才能解脱烦恼、获得喜悦之真谛。内因决定外因,外因影响内因,是辩证的关系。思想认识问题是内因,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是外因。正确认识社会现象,必须从思想认识上下功夫。正确的思想认识,是处理好一切事务的前提。
    佛教对“英雄”一词的概念有自己的解释和衡量标准,认为在学修过程中,根除烦恼三毒,获得觉悟的人,才是“英雄”。法救尊者收集整理的《佛经故事节选》中收录了这么一句名言:消除烦恼三毒,觉悟正道之门,难于上天入海,故自我觉悟者,唯显英雄本色。人最大的敌人是烦恼,消除烦恼,战胜敌人,就能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化解一切矛盾,成为真正的英雄。关于这个问题《入菩萨行论》谈得很多。
如果对佛教教义缺乏深入的了解和解读,就会出现将自杀视为英雄行为的现象,也势必会影响藏传佛教的健康发展,应该引起大家的注意。
    珍惜生命,拔苦与乐,平和随顺,是佛教提倡的基本教义。因此,佛教自从诞生之日起,很快在南亚各地得到发展的同时,我们的祖先将佛教引进青藏高原,并在本土文化中生根发芽,以和平、向善的方式,继承和发展了佛教,形成了具有本民族文化特色的藏传佛教。                                                     
 (作者系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教务处副处长,藏传佛教高级学衔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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